2023海南省高溫補貼的標準是什麼?

2023海南省高溫補貼的標準是什麼?

一、海南省高溫補貼的標準是什麼?

海南省高溫補貼的標準是:不低於每人每天十元。海南省在我國也是發放高溫補貼時間最長的省份,因爲從每年的4月份就開始發放,截止到10月底才正式的結束。高溫補貼不應當視爲公司發給員工的一種福利,只要員工的工作環境是33℃以上的,國家是強制性要求公司必須發高溫補貼的。勞動者在高溫條件下引起中暑,經省衛生廳行政部門批准診斷爲職業病,可以依法認定爲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二、發放高溫補貼的注意事項有什麼?

1、發飲料不能替代高溫津貼

我國相關的法律中明確規定:禁止用飲料等降溫品充抵高溫津貼。用人單位應當爲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2、高溫津貼不得計入最低工資

根據相關的法律中的規定,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高溫津貼從成本中列支,計入工資總額。

3、高溫津貼發放不能憑企業意願

由於高溫津貼規定不具有強制性,各個企業執行情況參差不齊。公司規模大小,效益好壞對高溫津貼實施有很大影響。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介紹,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和外資及中外合資企業,是各類企事業單位中執行高溫補貼制度較好的單位。這類單位往往都會有關於高溫補貼明確規定,與此同時,一些中小公司,尤其是私營企業推行高溫費的則是鳳毛麟角。

只要符合領取高溫補貼的條件,在海南省員工在4月至10月期間每個月基本上都可以領取到300元左右的高溫補助費的。但是有些企業會在11月初一次性將夏季的高溫補貼發放到位,還有大多數的企業都是足月就發放到職工手中,對拖欠高溫補助的行爲員工有權向勞動局提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