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高溫補貼2021的規定是什麼

近幾年,一到了夏季,各地的人們就叫苦不迭。隨着每年夏季氣溫的不斷攀升,小編已經逐漸意識到,氣候變暖問題已經蔓延到了全地球。可是不管什麼時候,人們總是需要生活,工作。夏季本身就炎熱的讓人難受,在高溫下工作,更是十分辛苦。但是,國家對於高溫下工作,是有高溫補助規定的。各級政府會依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做出決定。以下是對浙江杭州高溫補貼2018的規定是什麼的介紹。

浙江杭州高溫補貼2021的規定是什麼

2018年杭州高溫費發放標準公佈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8〕65號)規定:

一、企業職工夏季高溫津貼標準調整爲: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月300元;室內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發放時間爲4個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質在室外與室內來回流動交替或主要作業時間在室外,以及高溫爐前作業的,視同室外作業。

二、夏季高溫津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企業不得因高溫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企業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三、企業在發放夏季高溫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四、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衛生計生等部門和工會組織,督促企業依法落實夏季工作場所防暑降溫各項規定,建立健全工作安全衛生制度,確保夏季企業工作和生產經營正常進行。

通知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國家稅務局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於調整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94號)同時廢止。

單位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保護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企業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即:重勞動、中等勞動、輕勞動分別爲20、30、40分鐘),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企業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採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要爲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相信大家透過以上的資料已經有了瞭解。浙江省政府對於高溫補助的相關規定是很詳細的。各用人單位應該嚴格按照國家的規定向員工發放高溫補助費。同時,夏季一到,用人單位也應該儘量爲勞動者提供一個較好的工作環境。對於需要在外工作的人來說,也要儘量避免在最熱的時候出去工作,以免中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