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勞動能力鑑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山西省勞動能力鑑定需要哪些材料?

山西省勞動能力鑑定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請主體不同而有所區別。

山西省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證),工傷診斷證明,以及醫院記載的有關負傷職工的病情、病志、治療情況等資料(包括有關的放射材料)。

二、勞動能力鑑定的概念

勞動能力鑑定是透過對一個人從事體力工作的能力的鑑定,確定其勞動能力喪失的程度。勞動能力的喪失可分爲:(1)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這種人雖然因傷、病導致身體衰弱、器官功能障礙或肢體殘廢,但仍能從事一些輕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這種人因傷、病已經不能從事任何強度的工作,甚至連日常生活都需要他人照顧。對勞動能力的鑑定是一項複雜而困難的工作,它涉及醫學,倫理學等有關的知識,並依照國家的有關政策性規定,是在明確的鑑定標準的基礎上,綜合分析被鑑定人的病情後做出的。它要求鑑定人員在鑑定過程中要實事求是,客觀地做出鑑定,這關係到我國對喪失勞動能力者的優惠政策。

三、勞動能力鑑定的受理範圍

1、工傷傷殘等級鑑定

2、因病辦理病退鑑定

3、委託鑑定

(1)非法用工、童工及聘用退休人員發生工傷;

(2)用人單位、工會組織委託超過工傷認定時限的;

(3)因公負傷職工舊傷復發有爭議的因果關係確認;

(4)因公負傷與疾病界限不明的因果關係確認;

(5)外省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委託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的;

(6)法院、勞動仲裁等部門委託按工傷鑑定標準鑑定處理的。

綜上所述,申請勞動能力鑑定要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表上貼上本人的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有單位負責則壓照片蓋上單位公章;個人申請需提供單位名稱、單位詳細地址、單位聯繫人姓名及電話,並且當場通知單位聯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