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發生工傷,如果影響到勞動能力,應進行工傷傷殘等級鑑定。工傷傷殘等級鑑定結果一共可分爲十個等級,第十級爲最輕傷殘等級,一級最重。工傷傷殘等級鑑定結果決定員工工傷賠償的金額。那工傷鑑定10級應賠多少?下面請跟隨本站小編來了解一下這個問題吧。
一、工傷鑑定10級應賠多少?
1、工傷醫療待遇:購買了工傷保險的企業,屬於報銷項目由社保機構承擔,不屬於報銷項目的,由公司承擔;如果企業沒有爲職工購買工傷保險,則全由企業承擔。
2、住院伙食補助費:本單位出差標準的70%。
3、住院期間護理費:首先需要確定需要護理;其次,標準按當地同等護理級別的護工工資確定。
4、殘疾輔助器具費: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定是否需要殘疾輔助器具。
5、出院後休息期間的護理費:確定在出院後需要專人護理。
6、經過護理鑑定後的護理費: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50%、40%、30%,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如果單位沒有爲職工購買工傷保險,則全由單位負擔)。
7、營養費:工傷保險條例沒有明確規定這項,可以根據醫院的證明適當要求。
8、停工留薪期待遇:原福利待遇不變,計算到傷殘鑑定之日。
9、一次性傷殘補助金:6個月本人工資。
10、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二、工傷鑑定的程序
1、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2、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爲10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爲一級,最輕的爲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爲3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4、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5、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6、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爲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工傷等級爲十級,員工可獲得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爲該員工的6個月工資之和。除此以外,還可以獲得醫療費、護理費等費用的賠償。工傷員工的傷殘等級鑑定最好在傷情穩定之後再進行,如果對傷殘等級鑑定不服的,也可以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