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對於工傷鑑定嚴格嗎?

醫生對於工傷鑑定嚴格嗎?

有些人當發生了工傷的時候,可能會去進行工傷鑑定,那麼他最想要關注的就是醫生對於工傷鑑定嚴格嗎?根據相關的規定來看,工傷鑑定是由工傷勞動委員會進行合理判斷的,並且鑑定的過程也是比較嚴格的。具體的內容往下看。

工傷傷殘鑑定是由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召集專家組集體進行判定的,所以會嚴格按照《勞動能力鑑定標準》進行判定。是比較嚴格的。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工傷鑑定完以後以拿到賠償金的程序是:

一、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

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具體規定進行賠償。

四、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職工在工傷醫療期間內治癒或者傷情處於相對穩定狀態,或者醫療期滿仍不能工作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評定傷殘等級並定期複查傷殘狀況。

勞動鑑定程序如下:

1、 由工傷職工所在單位填寫《勞動鑑定申請表》,申請勞動鑑定。特殊情況下,職工可直接申請;

2、 提供歷次病、傷、殘醫院治療的原始病歷,屬因工傷殘的,需持工傷事故調查報告及有關材料;屬職業病的,需持衛生部門授權的職業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診斷資料;屬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診斷資料;其它情況的,需持有說服力的證明等報勞動鑑定委員會;

3、 勞動鑑定委員會應認真審定申請及附件材料,對資料不全或情況不明的不予受理;

4、 對符合條件的,統一安排鑑定,並把鑑定的時間、地點、人員提前通知企業及有關人員;

在閱讀過本篇文章之後,小編認爲,一些讀者如果有對於工傷鑑定的問題都能夠知道應該什麼是對的,本片只是講述關於醫生對於工傷鑑定嚴格嗎等相關內容以及概要,如果讀者還想了解其他方面的內容的話,還請您隨時諮詢我們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