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規定縣能工傷鑑定嗎

在我國規定縣能工傷鑑定嗎

其實工傷鑑定的這種事情都是由國家下屬的相關行政單位指定的鑑定人開展具體的鑑定工作的,這些鑑定人統一的組織結構叫工傷能力鑑定委員會,因爲工傷鑑定也是集科學,權威,專業於一體的。如果工傷的這種狀況是發生在縣城,很多縣城當地市民們可能都非常的疑惑,在我國規定縣能工傷鑑定嗎?

一、在我國規定縣能工傷鑑定嗎?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爲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爲。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

二、工傷傷殘鑑定流程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爲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爲。

1)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2)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爲10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爲一級,最輕的爲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爲3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4)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5)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6)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爲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三、做工傷鑑定需要多少錢?

(一)收費依據: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關於勞動能力傷殘等級鑑定收費標準的通知》。

(二)收費對象:申請勞動能力傷殘等級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三)收費主體:市勞動局。

(四)收費標準:

1、自治區鑑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級鑑定每人每次250元

3、縣(市)級鑑定每人每次200元

國家規定工傷鑑定統一都是由市級以上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展開的,在有些縣市局地區也能進行工傷鑑定,如果就是小縣城的話不具備工傷鑑定的資格。所以身處縣城遭遇到工傷的這部分勞動者,只能等到病情逐步穩定了以後到市級地區的社保局申請工傷鑑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