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工傷鑑定申請時間是多久?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工傷鑑定申請時間是多久?

在當今這個社會,工作可以說是人們一生當中最爲關鍵的幾件事情之一了,找到工作並且進入職場會經歷一段時間的鍛鍊,可能會遇到一些你從來就沒有想到的情況,有的時候針對特殊的工作,同時也有可能會發生工傷,那麼,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工傷鑑定申請時間是多久?接下來小編將爲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這個問題。

一、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工傷鑑定申請時間是多久?

公司應該在發生工傷事故之日起1個月內申報工傷,若沒有申報的,員工及其親屬可以直接向當地的工傷保險部門提出申請,最好是儘快吧。規定的時效是發生工傷之日起1年之內必須要申報的,否則過期不候。若發生工傷期間公司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的工傷治療費用由企業按照國家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待遇全部承擔;

工傷認定完之後最好再去當地的勞動能力鑑定辦申請傷殘等級鑑定,以便確定應該得到的工傷待遇賠償。

若公司不給支付的,可待傷殘等級鑑定結論出來後直接去申請仲裁。

二、鑑定內容

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窄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勞動能力鑑定也稱勞動鑑定,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工作中因種種原因造成勞動能力不同程度的損害,致使勞動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有關部門在醫學方面對其做出的鑑別和評定。通常情況下,我國的勞動能力鑑定工作只負責因工傷或因病而導致的勞動能力鑑定問題。

殘等級鑑定也稱工傷評殘,是勞動鑑定委員會在勞動能力鑑定技術小組認爲工傷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需要評殘的基礎上,依據《職工工傷和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對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職工傷殘後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和依賴護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別和評定。一共有十個級別。

勞動鑑定與工傷評殘既有聯繫又有區別。從性質上來說,勞動鑑定是工傷評殘的基礎。從程序上來說,是先鑑定後評殘。從範圍來說,勞動鑑定更大一些,即除對工傷(含職業病)進行鑑定外,還包括對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導致的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鑑定,其主要職能是從醫務方面對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鑑定。而工傷評殘相對來說更專業、更嚴格,其職能是對工傷和患職業病職工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的鑑定。二者的工作程序和判別依據也不同。但對於明顯的工傷(含職業病)案例來說,工傷評殘可以與勞動鑑定同時進行。

首先小編需要大家瞭解的是,在工作的時候遇到傷害的,需要及時的進行申報,也就是意味着第一時間進行申報,當然很多人想要知道最遲在什麼時候還可以申報,一般來說是發生工傷之日起的一年之內。如果大家對於這個問題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小編建議最好找一個專業的律師進行詳細的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