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後工傷鑑定誰出鑑定費用

辭職後工傷鑑定誰出鑑定費用

對於勞動者來說。如果遭遇工傷的話,有時候爲了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肯定會申請做工傷鑑定。但是,在我國做工傷鑑定的話,是需要交納一定的鑑定費用的。很多人再遇到工傷以後,爲了更好的療傷或者其他原因會先離職,再去做工傷鑑定,那麼辭職後工傷鑑定誰出鑑定費用呢?

一、辭職後工傷鑑定誰出j鑑定費用?

工傷的賠償是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來計算的,因此工傷的賠償前置程序就是進行工傷鑑定。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爲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爲。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工傷鑑定費用的承擔方式是:

1、因工負傷、患職業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費用,由用人單位付。

2、因病、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費用,由被鑑定人所在單位申請,鑑定費用由被鑑定人所在單位付;由被鑑定人申請,鑑定費用由被鑑定人在申請時預付,如經鑑定結論爲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及以上,鑑定費用應由被鑑定人所在單位負擔。沒有單位,鑑定費用由個人負擔。

3、重新鑑定鑑定費用,由申請方預付。重新鑑定結論與原鑑定結論相符,鑑定費用由申請方負擔。重新鑑定結論與鑑定結論不相符,鑑定費由原鑑定機構負擔。 因傷情病情變化要求再次申請鑑定所需費用,由申請方負擔。

二、工傷鑑定的程序是怎樣的?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鑑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鑑定審批表》於每週一、二、三、五來做鑑定。

3、鑑定辦對鑑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後,交納200元鑑定費。鑑定辦於每週四定期召開鑑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並予以公佈。

4、自鑑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後,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鑑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三、工傷鑑定的機構

省、市、縣三個層次的勞動鑑定委員的職責範圍各有不同:

1、縣(縣級市)勞動鑑定委員會職責範圍: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勞動鑑定的政策、法規和規章;

(2)制定本級勞動鑑定的工作制度;

(3)對於縣所屬單位的勞動鑑定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4)按有關規定對需要進行勞動鑑定的本縣所屬單位的職工進行勞動鑑定。

2、企業勞動鑑定委員會(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勞動鑑定有關政策、法規和規章;

(2)收集、整理、儲存職工傷亡事故、職業病的有關資料,建立健全職工健康檔案和工傷檔案;

(3)準備上報所需材料,做好勞動鑑定案件的上報工作;

(4)協助企業做好傷、病、殘職工的管理工作。

3、省(自治區、直轄市)級勞動鑑定委員會職責範圍: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勞動鑑定工作的政策、法規和規章;

(2)制定本地區勞動鑑定工作的規章制度;

(3)對全省各級勞動鑑定組織的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4)處理全省各地、市呈報的勞動鑑定的疑難、爭議案件。

4、地(市)級勞動鑑定委員會的職責範圍: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勞動鑑定工作的政策、法規和規章;

(2)制定本級勞動鑑定的工作制度;

(3)對下級勞動鑑定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4)實行地(市)退休費用社會統籌的,對於因工因病致殘退休的職工,進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鑑定和審批;

(5)處理各縣(縣級市)或企業勞動鑑定委員會呈報的勞動鑑定的疑難、爭議案件。

一般來說,員工遇到工傷申請工傷鑑定的費用,應該有用人單位來支付。鑑定機構會根據鑑定的具體事項、難易程度進行收費。當事人需要儲存好收費的憑證,鑑定完畢以後,再向原單位進行報銷。不過,小編提醒大家,遇到工傷,最好先不要離職,最起碼應該等到鑑定結果出來以後再離職,這樣有利於自己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