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路上摔倒算工傷嗎?

一、下班路上摔倒算工傷嗎?

下班路上摔倒算工傷嗎?

下班路上摔倒不算工傷,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爲工傷。

由此可以看出,“途中摔傷”只有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才能定爲工傷。如果您是在上班途中自己滑倒的又或者其他原因的摔倒受傷,不屬於上述規定的範圍,因此不能認定爲工傷。

二、相關法律條文:

1、《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爲工傷的其他情形。

2、《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3、《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爲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在當代社會上下班途中所發生的一些交通事故,是有可能會構成我們國家當中的工作性的傷害的,也就會獲得工傷保險條例當中的待遇享受,但是有一些比如說自己的原因所導致的摔倒,那麼就不應當認定成爲工傷,所以此時要分清楚導致傷害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