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傷交通事故要賠償誤工費嗎
工傷交通事故不要賠償誤工費。
認定的標準是,誤工費的賠償的最高限額就是工傷保險規定的水平,所以雙重賠償一般只存在於,交通事故中的賠償方賠償未達到標準水平時,此時,才由單位進行補充賠償。
因爲在上下班途中,因發生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導致工傷的,在賠償的責任上屬於民事侵權賠償責任與工傷保險賠償責任相競合。
二、工傷交通事故誤工費的賠償責任怎麼競合
當工傷與交通事故發生競合時,傷者是可以既享受工傷待遇又向肇事司機索賠,即獲得雙重賠償。
不過就很多地區而言,未規定工傷與交通事故賠償的先後順序,僅規定醫療費不得重複支付。
對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方責任導致職工遭到事故傷害、並已按相關事故傷害處理規定獲得相應賠償的,同時又符合工傷或視同工傷認定情形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工傷的,其工傷待遇應當區分待遇項目、支付途徑分別處理,原則是:
(1)屬於發生的醫療費、康復費、輔助器具配置更換費等費用項目的,只能按實際發生金額給付,已按相關事故傷害處理規定獲得相應賠付的,不能重複給付;
若其賠付金額低於工傷保險規定的標準水平的,屬參保職工的,應當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至規定標準;
(2)屬於住院伙食補助費、就醫交通住宿費、停工留薪期工資和護理費項目,只能就相關事故傷害處理規定獲得相應,不能重複給付;
(3)屬於賠償性的待遇項目,只要工傷保險法律法規對賠償待遇項目沒有作出競合規定的,應依法按規定賠償相應的待遇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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