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工工傷單位是否承擔賠償責任
職工發生工傷的,用人單位要承擔賠償的責任,需要的項目包括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二、工傷賠償糾紛怎麼辦
爲了充分保護工傷糾紛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保護工傷職工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工傷糾紛規定了多種解決途徑。
(1)申請行政複議根據有關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對經辦機構覈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
(2)提起行政訴訟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對經辦機構覈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還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3)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根據《勞動法》第77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凋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可見,就有關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可以協商解決,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
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訴訟之前必須先經過仲裁,否則法院不予受理。
透過分析知道,依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勞動者造成工傷後,用人單位要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賠償的項目包括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等,就會超過訴訟時效。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