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業保險跟工傷保險可以一起拿嗎
工傷保險和商業保險是可以同時賠付的,只要是符合商業保險的賠償範圍是可以要求賠償的。商業保險與工傷保險性質不同,可同時並存。如果發生工傷了,勞動者一方面獲得商業保險的賠償,同時還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二款規定: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商業險按保險合同的保額賠付,工傷險按《工傷保險條例》賠付,醫療期內的工資,商業險保證不了,但工傷險可以。醫療費實報實銷,二者能互補但不能互相替代。
二、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哪些項目
1、治(醫)療費。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住院伙食補助費。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3、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
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4、康復治療費。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本條第三款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5、輔助器具費。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資。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商業保險跟工傷保險可以一起拿嗎勞動者受了工傷之後,符合條件的話是可以同時領取兩份保險賠償的,但要成功領取它們必須要符合相關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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