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證駕駛是否認定爲工傷
上下班過程中無證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如果本人承擔主要以上責任的,不能認定爲工傷。《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爲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無證駕駛一般如何處罰
首先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事故責任。
如果是對方全責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
不過,無證駕駛,由公安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如果是被認定是無證駕駛加事故全責,不但要被罰款,還要賠償給對方。
1、行政處罰:
按無證駕駛處罰,處200-2000元罰款,可並處拘留。
2、刑事處罰:
有駕駛證造成主要責任交通事故,要死亡一人或重傷三人以上才構成交通肇事罪;
無證駕駛造成主要責任交通事故,重傷一人以上就構成交通肇事罪。
相應的肇事逃逸罪也是一樣。
3、賠償責任:
無證駕駛並不加重賠償責任,但所駕駛機動車的交強險和商業險均會拒賠,所有應承擔的損失全部由駕駛人本人承擔。
透過以上的分析,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無證駕駛發生交通事故後,是否屬於工傷,要看當事人承擔什麼責任
而定,如果本人承擔主要以上責任的,不能認定爲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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