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有期限嗎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是有期限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由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爲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二、職工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所需材料是什麼
1、按要求用碳素筆填交《XX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表》(表1)一份(附近期一寸彩照2張);
2、工傷職工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工傷認定書、用人單位工商登記資訊或營業執照複印件;
3、工傷職工原始病歷資料,病歷資料要完整,包括首診病歷、入院首頁、診療經過、手術記錄、出院小結、及各種醫療檢查報告單、X光片、CT片、MR片疾病診斷證明書以及出院後的診療病歷等;
4、職業病患者,應提交職業病診斷書和肺功能等檢查報告等;
5、肢殘、燒傷等體表傷殘者應提交傷殘部位四寸彩照;
視力障礙的應提交視覺誘發電位檢測報告;
聽力障礙的提交聽覺電測檢查報告;
骨折的提交骨折部位X光片;
肌癱的提交肌電圖檢測報告;
智能障礙的提交智能測試報告等;
6、申請人爲用人單位的,應提交法人資質等證明材料;
申請人是工傷職工近親屬的,應提交申請人身份證、近親屬關係證明材料,如結婚證、戶口本等;
7、負傷的鑑定,應提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確認爲受傷人員的相關證明材料;
8、申請輔助器具配置確認,應提交輔助器具配置定點機構出具的《配置意見表》;
9、與鑑定有關的其他資料;
10、以上材料應提供原件(病歷要有醫院蓋章)校對和複印件一份;
材料必須真實,提供虛假材料的,終止鑑定,情節嚴重的,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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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格下載(正背面下載):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企業職工發生工傷事故,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在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後,患的職工經市衛生防疫部門作出診斷證明後,企業應填寫企業職工工傷(職業病)致殘人員鑑定表(一式三份),向所在地的醫務勞動鑑定機構申報鑑定,並持工傷事故報告書和有關材料或持職業病防治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材料,進行、護理依賴等級及勞動能力喪失程度的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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