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決定書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工傷認定決定書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工傷認定決定書有效期

工傷職工應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有效時間最長爲一年。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用人單位應在三十日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申請的。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透過上述有關鑑定書面材料 問題的討論以及相關勞動法 的詳細介紹,從上文小編整理的 工傷鑑定相關 資料中,可以清楚的瞭解到對於受傷鑑定的期限是需要在一年之內完成所有的其他手續的辦理,其中最主要的還是工傷賠償的問題,工傷鑑定書在其中有着很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