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傷認定有哪些程序

申請工傷認定有哪些程序

一、申請工傷認定有哪些程序

(一)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收到申請人的工傷認定申請後,應及時進行審覈,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需要可以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覈實。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覈實。

(四)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在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並抄送經辦機構。

二、工傷認定的受理程序有哪些?

(一)受理條件:

1、申請材料完整;

2、屬於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3、受理時效尚未經過;

4、申請主體適格。

上述四個條件須同時滿足,否則,申請將不會被受理。勞動保障部門受理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二)不予受理: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三)認定決定

1、認定決定包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和不屬於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2、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但是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的,15天內應作出決定。

3、工傷認定決定應當依法載明必記事項。

4、工傷認定決定應加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傷認定專用印章。

根據相關法律中的規定,作爲受傷勞動者所在的用人單位、工會組織以及受傷勞動者本人及其近親屬,其實都是有權利依法申請進行工傷認定的。但實際申請認定的時候因爲主體不一樣,在申請時效、提交的材料上面也存在一些差異,而這也是當事人應該格外注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