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前待遇是怎樣的?

工傷認定前待遇是怎樣的?

在建築工地上,工人有時候會被機器設備砸傷,這樣的話,工人得做一個工傷認定。如果被認定是工傷的,工人可以享受到工傷保險待遇。但是工傷認定需要一定的期限,短則幾天,長則一兩個月。那麼工傷認定前待遇是怎樣的?下面我們根據小編的這篇文章瞭解下。

一、工傷認定前待遇是怎樣的?

工傷認定結果下達之前,單位可以先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如果認定爲工傷,在停工留薪期間,那麼單位將員工工資補齊到正常水平即可。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是多久?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三、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哪些資料?

單位和個人申請工傷鑑定須提供: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複印件;

3、勞動合同文字複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及初次治療病歷複印件。

綜上所述,工人向人社部門提出工傷認定後,要等一段期限,在這段期間,工傷認定前待遇一般是按照停職留薪處理,企業向工人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等工傷認定結果出來後,企業再爲其補繳工資,支付傷殘補助金等。工人因工和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還可以得到一筆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