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申請人證言沒有怎麼辦?

工傷認定申請人證言沒有怎麼辦?

員工是這個社會底層的勞動人民,通常都是一些文化程度不高的人羣,然而這些人用自己的勞動力從事工作,所以也非常容易發生工傷,工傷雖然是可以賠償的,但是對於這些知識文化層面都很低的人羣來說,工傷認定等過程就顯得很困難。那麼關於工傷認定申請人證言沒有怎麼辦?

一、個人申請工傷認定沒有證人證言怎麼辦

當發生工傷時個人是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的,這樣可以根據認定的結果來進行賠償。但是一般申請工傷認定是需要證人證言的。那麼個人申請工傷認定沒有證人證言怎麼辦呢?下面本站的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證人證言只是一種證據,申請工傷認定,沒有證人證言,有單位蓋章證明的,或是有其他證據證明的,依然可以認定爲工傷。

《工傷認定辦法》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後,若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出具事故報告及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員工本人或親屬可向屬地參保或企業營業執照註冊所在地勞動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同時,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以下材料: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係證明,《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卡),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敘述事故發生經過),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地址證明材料等(屬交通事故的),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工傷勞動仲裁的程序

(一)製作《工傷保險待遇請求清單》;

(二)與用人單位聯繫,可否調解;

(三)向勞動爭議仲裁遞交《申訴書》及證據材料;

(四)準備庭前材料併到勞動仲委閱卷瞭解用人單位的答辯意見等;

(五)參加庭審;

(六)庭後和解或調解。

工傷認定申請人證言沒有怎麼辦?工傷認定的過程中會有證人證言的要求這一環節,這一部分也只是當做認定過程中的證據使用,如果實在沒有,工傷確實發生的,勞動者也不用太過於但系,還可以用醫院的治療證明,或者是單位的印章等證明都可以認定爲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