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責任不明時如何認定工傷

發生交通事故責任不明時如何認定工傷

如果遇到交通事故了,附近沒有監控和證人可以證明這起交通事故不是自己主要責任時,此時該如何認定工傷?首先得先了解法律規定的認定工傷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規定:在本人上下班的路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了,首先看是誰的過失導致了這起事故,不是自己的責任纔可以認定爲工傷。

據此,職工在上下班的路上受到了傷害要作爲工傷處理的話,需要具備三個條件:

一、職工一定是要在上班或者下班的路上,這裏的上班或者下班的路上要求時間要合理、上下班的路線要合理、以及出發點和目的地要合理。

二、職工在受到傷害時,必須是因爲由交通工具的原因,如果不是這些交通工具導致的,而是其他方面的原因是不能作爲工傷處理的。

三、是本人不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事故的責任有幾種的分類:全部的責任、主要的責任、同等的責任、次要的責任以及沒有責任。如果事故的發生是由於職工的過失導致的,那就不能去做工傷處理,相反的話,就可以做爲工傷處理。

工傷的認定還需要到當地的相關部門,比如說勞動部門去進行申請,如果不去,一切都是白搭,這個認定可以職工工作的單位去幫忙申請,如果單位不肯,就自己去申請,申請的期限是受傷起一年內。

在責任不明的情況下,認定或者不認定,都有失偏頗,它關係着用人單位以及職工的利益,但是又得保障人社部門的有效執行,所以在申請工傷處理時,應該讓有權利的機構出具事故的具有認定性質的材料,以及人民法院出具的裁定的法律文書,拿着這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去做工傷處理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