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不屬於工傷範圍的情況有哪些

工傷認定不屬於工傷範圍的情況有哪些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爲。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爲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爲。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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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不屬於工傷範圍

以下情況不屬於工傷範圍:

一、故意犯罪。職工故意犯罪造成自身傷亡,應由職工本人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二、醉酒或者吸毒。因醉酒導致的傷亡,是指職工飲用含有酒精的飲料達到醉酒的狀態,在酒精作用期間從事工作受到事故傷害。職工在工作時因吸毒導致行爲失控而對自己造成的傷害,不認定爲工傷。

三、自殘或者自殺。自殘是指行爲人傷害自己的身體並造成傷害結果的行爲。例如,某職工爲了獲取較高的工傷保險賠付,在工作過程中,故意用利器將自己扎傷,該職工的這種行爲,就屬於自殘。

自殘或者自殺,其行爲的目的都是爲了傷害自己,而非爲工作,因此而傷亡的,不認定爲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