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施工合同糾紛屬於民事糾紛嗎?

一、地面施工合同糾紛屬於民事糾紛嗎?

地面施工合同糾紛屬於民事糾紛嗎?

地面施工合同糾紛屬於民事糾紛的。民事糾紛是指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發生的糾紛。比如,財產權、人身權、知識產權受到侵害引起的糾紛,因合同的訂立履行引起的糾紛,或者因婚姻、繼承、收養等家庭關係等引起的糾紛。發生了民事糾紛,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調解委員會、有關單位、有關行政部門進行調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民事糾紛可以提起訴訟的條件是什麼?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民事糾紛的解決途徑有哪些?

1、和解:糾紛當事人就民事糾紛自行協商並達成協議,從而消滅爭議。

2、調解:由第三方(調解組織)就糾紛對雙方當時人進行調停、說和,從而解決糾紛。調解達成的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但是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類似於合同,對雙方都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3、仲裁:財產糾紛雙方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委員會予以裁決。仲裁機構的性質爲民間的組織,但是其所作裁決書具有法律約束力,並且具有強制執行力。

4、民事訴訟:透過人民法院在平等主體之間行使國家審判權,解決平等主體之間民事權利義務糾紛。

和解是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沒有第三方介入,爲私力救濟。調解、仲裁中介入的是第三方社會組織(調解委員會或仲裁機構),爲社會救濟。民事訴訟中介入的是國家審判機關,爲公立救濟。

在我們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民事糾紛的案件類型是十分常見的,通常來說都是需要雙方先進行友好的協商,爭取達成一致意見,就不需要在進行起訴了,即使選擇了起訴,法院也會先進行相應的調解的工作,爭取在開庭前雙方能夠和解達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