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傷認定找哪個部門?

一般工傷認定找哪個部門?

工傷認定是很專業的認定,此時雖然是對勞動者的人身傷害情況作出認定,但也不能隨便的找一家機構就進行,不然即使作出了認定結果,也是不被認可的。那從法律角度來看的話,一般工傷認定找哪個部門呢?詳細內容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工傷認定找哪個部門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 》的規定,工傷認定應當由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

在現階段,各地統籌地區不是按統一的行政級別設定的,而是根據具體情況設定的。這一點必須明確。根據有關規定,工傷保險基金在直轄市和設區的市實行全市統籌;其他地區,如自治州、地區行署等地的統籌層次,由各省、自治區確定。需說明的是,直轄市實行的是省級統籌,但其不承擔工傷認定的具體事項。爲此,《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第3款規定,應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的工傷認定,按照屬地原則由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

從性質上講,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 ,屬於具體行政行爲,如果有關個人或者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決定 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這樣規定有利於保護工傷職工和所在企業的利益。

二、工傷認定需要什麼條件

申請工傷認定要注意四個要件 :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作原因、主觀過錯等。

(1)工作時間 :工作時間是指法律規定或者單位要求職工工作的時間;用人單位規定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是指單位確定的工作時間。

A.構成工傷限於發生在工作時間內的事故傷害;

B.在工作時間以外的事故傷害一般不構成工傷。

(2)工作場所 :工作場所是指職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場所,以及領導臨時指派職工從事工作的場所。

A.構成工傷限於發生在工作場所內的事故傷害;

B.在工作場所以外的事故傷害一般不構成工傷。

(3)工作原因: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構成工傷。

雖然不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之內,但是隻要事故傷害與工作有關,是因執行職務或者業務的原因而發生,也構成工傷。

(4)主觀過錯:除了勞動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傷害以外,即使勞動者有過失或者重大過失,仍然認定爲工傷 。

(5)其他:特殊情況下構成工傷,僅限於《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特殊情形。

如果打算申請進行工傷認定,但卻不清楚工傷認定找哪個部門的話,此時肯定是不行的,申請認定的部門不符合要求,自然作出的認定結果也是不被認可的。而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一般申請進行工傷認定的往往是需要到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