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受傷找什麼部門維權?

在工地受傷找什麼部門維權?

其實工地上的整體工作環境是比較令人擔憂的,一般工地的一些小組長或者是領導人員平時就是到工地進行巡視的。而真正在工地上從事工作的這些基本都是屬於農民工,農民工因爲操作不熟悉或者是其他客觀因素都有可能會導致自身受傷,不過悲催的是民工可能不清楚在工地受傷找什麼部門維權?實際上是應該先到當地的社保局申請工傷認定的。

一、在工地受傷找什麼部門維權?

農民工在工地發生事故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單位在正常情況下未向社保部門申請工傷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綜上農民工在受傷後,在包工頭不能足額賠償的情況下,在事故發生一年內可以向建築工程所在地或者分包給包工頭的建築單位所在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申請工傷。

二、工傷認定的流程是怎樣的?

第一、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二、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勞動關係證明材料及受傷或職業病證明材料。

第三、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完整,屬於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範圍且在受理時效內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四、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需要可以對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覈實,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協助。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進行調查覈實,應由兩名以上人員共同進行,並出示執行公務的證件。

第五、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認定決定包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和不屬於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是按照工傷的這種情況告訴大家可以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但情況比較特殊的就是,如果兩個工人之間互相打架才受傷了的話,那要尋求的維權的部門應該是訴諸法院直接讓對方賠償,所以準確的來說,找什麼部門維權得根據受傷的原因,因爲也有可能是過往的行人在工地上不小心受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