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工傷認定時效是多久?

個人工傷認定時效是多久?

勞動者在受到工傷認定之後用人單位需要替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因爲工傷認定的鑑定結果書是申請勞動賠償的必要檔案,因此如果用人單位不替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自己也要去申請。在受到工傷之後應該儘快去申請認定,如果超過了鑑定時效就無法索賠,個人工傷認定時效是多久?

一、個人工傷認定時效是多久?

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法定期限內提出。

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規定,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職工超過1年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保障部門可不予受理。

在職工因交通事故發生工傷事故時,部分職工可能因爲取得了交通事故肇事方的賠償款,而忽略了本應該獲得的工傷保險待遇。部分職工對行使權力的期限缺乏充分認知,導致本應可以取得的權力喪失,十分可惜。

工作中事故發生後,單位應在30日內(時限)申請工傷認定,超過30天不超過1年(時效)單位也可申請,但工傷認定之前的費用由單位承擔。單位不爲職工申請認定,職工或者近親屬可在1年內(時效)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認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對需要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爲依據的,在這些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工傷認定時限中止工傷認定的時效是多長時間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者本人“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所以,工傷認定的時效是一年。但是,工傷認定早一點做比較好,那樣可以使工傷者的權益,早日得到保障。

二、工傷認定申請資料

申請工傷認定時還應當注意,申請人應當提交完整的申請資料,否則,其申請也可能不被受理。根據《工傷保險條理》第18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辦法》第5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合同文字複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2、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的式樣由勞動保障部統一制定。

一定要在工傷認定時效之內申請,一旦超過了這個時效,法律就不再保護受到工傷的勞動者的權益。在進行工傷認定時除了要注意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之外,還要注意提交完整的申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