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工3小時扣多少工資?

一、曠工3小時扣多少工資?

曠工3小時扣多少工資?

法律規範規定曠工3小時扣職員半天的工資,曠工屬於嚴重違紀行爲,如何扣發工資,法律沒有規定,由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計劃經濟時期,國企曾經有扣一罰一的做法,扣一天工資,另行處罰一天工資。

勞動制度改革之後,一些用人單位加大了對曠工的處罰力度,就有了曠一扣三。

目前,司法實踐中對此是有爭議的,一些人認爲用人單位沒有罰款權,曠工只是應當扣當天工資,可另行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紀律處分;

一些人認爲可以在扣當天工資基礎上予以經濟處罰,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了經濟處罰有效。曠工扣當天工資,但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應當賠償。

二、控制曠工的手段可以分爲三類:

1、紀律處分

許多僱主對曠工者給予紀律處分。第一次故意曠工者將受到口頭警告,隨後的故意曠工將受到書面警告、暫時停職和最終解僱等處罰。

2、正面強化

正面強化措施包括給予符合出勤標準的僱員以現金、表彰、假期或其他等方式的獎勵。對出勤良好者予以某些表彰,給予缺勤少於特定天數的員工一定的獎勵,“買回”沒有用完的病假等,都是減少曠工的正面強化措施。

3、綜合方法

綜合方法就是一方面獎勵良好表現,另一方面懲罰不良表現,它是一種較爲理想的方法。有些企業設計或採用了一種病假庫的方法,這種方法頗爲有效。

其做法是,企業爲每個員工設定一個照付工資但有天數限制的病假庫。當庫存變空時,除非該僱員得了那些屬於長期性殘疾保險覆蓋範圍的重病,否則他就會因繼續缺勤而失去部分工資。

另有一種被稱做“無過失”曠工政策的方法。根據這一政策,缺勤的原因無關緊要,但是僱員們必須管好自己總的缺勤時間。

管理人員將不再確定哪些缺勤是可原諒的,哪些是不可原諒的。只要缺勤超出了正規限度,包括終止僱用在內的各種紀律措施就將生效。

有些公司進一步完善了有關的政策措施。它們爲員工們提供了一個“帶薪離崗”(Paid Time-off)方案,根據這一方案,每個員工的休假、節日和病假均被併入一個帶薪離崗帳戶。

僱員可因病假、私事和度假等需要隨意使用他們帳戶中的天數。如果僱員用完了帳戶中的天數,他們額外的缺勤將不再享有報酬。

帶薪離崗方案一般都使曠工次數減少,特別是全天性曠工次數的減少。但是,由於員工們普遍將帳戶中未被用完的天數作爲假期,企業的離崗天數往往反而增多了。

職員若是無故曠工,可能會導致單位人手不足而慌亂,甚至還有可能會導致公司的財產權益受到侵害,故而公司不允許職員無故曠工的情形出現,爲了防止曠工,單位在與職員簽訂勞動合同時,就會約定曠工會被扣除的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