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試用期工資是多少

單位試用期工資是多少

越來越多的人畢業需要找到工作,而每一個單位都會有試用期,試用期過了之後公司纔會決定你是否能夠在本公司上班,或者是還沒有過試用期公司就做好了決定。那麼讓我們先來了解一下相關的內容。

在試用期之間的工資是多少呢?

1.首先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簽訂的合同裏是包含了試用期的工資,如果合同裏的工資高於規定的工資,那麼試用期的工資仍是按照當時所約定的工資來結。在德國,如果沒有約定,合同中也沒有寫明,那麼試用期的工資便與正式工的工資一樣。所有的員工都應該一視同仁,試用期的員工做出的貢獻並不一定比正式員工的少,因此,對於試用期的員工也應該重視起來。不能因爲覺得成本過高而放棄一視同仁,那麼這帶來的後果只能是對公司不利,雙方都不會滿意。

2.試用期的工資有兩個最低標準,不能低過此標準:

一是工資不能比同崗位的工資還低;

二是按照合同約定的百分之八十來計算;

三是不能低於公司所在地的最低標準工資。

國家在實施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因此,最低不能低過當地的最低標準工資。

它確保了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能夠領取的最低報酬,維持了基本的生活以及相關的日常活動,和國家社會的一些相關活動。

不能低於最低工資,這是最基本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違反了最低工資這項規定,那麼勞動者是可以向法院起訴的,對於試用期的工資不合理,要求調節,且必須要保障最基本的生活,否則,勞動者會寒心,盡心盡力卻得不到一視同仁,而用人單位也會因此得到損失,利益得到損失,最後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