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因工死亡享受哪些待遇?

一、員工因工死亡享受哪些待遇?

員工因工死亡享受哪些待遇?

員工因工死亡享受的待遇有:由該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發給喪葬費,其數額爲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三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其數額爲死者本人工資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養者失去受供養的條件時爲止。

二、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工人與職員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待遇的規定:

甲、工人與職員因工死亡時,由該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發給喪葬費,其數額爲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三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其數額爲死者本人工資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養者失去受供養的條件時爲止。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

乙、工人與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爲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兩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其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爲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到十二個月。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

丙、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致成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後死亡時,應按本條甲款的規定,付給喪葬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退職養老後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後死亡時,應按本條乙款的規定,付給喪葬補助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丁、工人與職員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供養直系親屬喪葬補助費:死者年齡在十週歲以上者,其數額爲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一個月的二分之一;一週歲至十週歲者,爲平均工資一個月的三分之一;不滿一週歲者不給。

員工如果因爲工作的原因導致死亡的,需要該員工所在的單位對去世員工以及家屬進行相關的補償。通常情況下員工去世,其能夠享受到的待遇基本都是給到家屬或者子女的。如果所在單位沒有按照相關的法律進行補償的,家屬可以向勞動局或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