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賠償金標準是多少錢?

一、拖欠工資賠償金標準是多少錢?

拖欠工資賠償金標準是多少錢?

拖欠工資賠償金標準,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二、拖欠工資賠償的法律依據

1、《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2、《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可以看出,無故拖欠職工工資,資方要支付拖欠工資、補償金(25%拖欠工資額),必要時還要支付賠償金(但要以造成實際損害爲前提)。

3、《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二》第三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法律糾紛能否直接透過法院解決的前提在於勞動者是否有用人單位出具的工資欠條爲證據,且訴訟請求不涉及其他勞動爭議的,視爲拖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如有欠條可以申請支付令。但一旦債務人提出異議,在法院就只能透過訴訟解決。因此想透過簡單的支付令就能解決債務拖欠問題很難實現。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所拖欠工資25%的賠償金。

公司在規定時間內不支付工資,就是屬於拖欠工資行爲,屬於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要加發工資報酬25%的賠償金,如果公司在勞動行政部門限期內仍不支付工資,則要按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