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加班扣工資算違法嗎?

一、不加班扣工資算違法嗎?

不加班扣工資算違法嗎?

算違法,是不合法的。用人單位不能強迫員工加班,更無權剋扣工資。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加班,必須事先與員工及工會進行協商。一般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勞動者是有權拒絕的,加班是勞動者自願的,用人單位是不能強迫勞動者加班的。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如用人單位事先未與員工及工會協商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加班違反了《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員工有權拒絕加班。同時有以下情況的不得安排員工加班:

1、妊娠期的女員工,不應延長其勞動時間。

2、女員工懷孕7個月以上,用人單位不能安排她們加班。

3、女員工在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能安排她們加班;哺乳期指的是女員工在哺乳未滿一週歲的嬰兒期間。

二、公司支付加班工資的標準是多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職工加班費的基數可以由企業和職工協商來確定,否則企業應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企業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首先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如果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沒有約定的,職工代表可與用人單位透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

綜上所述,有些公司會經常安排員工加班,公司不能硬性要求員工加班,應當和員工協商一致,員工有拒絕加班的權利。公司剋扣不加班員工的工資報酬是違法行爲,觸犯了《勞動法》。這種情況下,員工可以申請仲裁,或者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