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節假日出差算加班嗎?

一、在節假日出差算加班嗎

在節假日出差算加班嗎?

在節假日出差算加班,根據《勞動法》規定,單位應當支付3倍工資;若法定節假日勞動者並未提供勞動,也就是說該日勞動者並未從事工作而是在休息,只不過是在出差地而不是在居住地休息,這種情況下,勞動者並不是加班,用人單位不需要另外支付加班工資,則不能要求單位支付加班費。

二、自願延長工作時間算加班嗎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的前提是“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但是,並不是所有的延長工作時間都是加班。延長工作時間按照勞動者加班的主動性,可分爲自願延長工作時間和被動延長工作時間兩種。用人單位依法要求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屬於加班。但是,員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單位的要求、決定,也沒有用人單位的批准,員工主動延長工作時間,不屬於加班。

三、員工在雙休日出差是否屬於加班

出差與客戶聯繫或完成其他任務,時間即由個人掌控,同時還要考慮出差人員的吃飯、休息等實際情況,應相當於短期的不定時工作制。在此情況下,出差在外適逢雙休日,用人單位是否應支付加班費應該視具體情形而定。

第一種情形,若該雙休日勞動者有證據證明提供了勞動,應該認定爲加班,用人單位要麼安排補休,要麼支付加班費。根據《勞動法》第44條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第二種情形,若該雙休日勞動者並未提供勞動,而是處於休息狀態,儘管在出差地休息的質量與在居住地休息有所不同,但畢竟未爲單位創造任何效益,因此該雙休日不算加班,用人單位不需要另外支付加班費。

不少勞動糾紛都是由於單位不願意支付職員一定數額的加班費才導致的,不管是在雙休日還是在節假日期間,若是職員被單位安排出差,此時無疑單位需要支付其加班費。但是對於那些自願加班的情形,單位是沒有義務支付加班費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