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高溫補助幾月發?

廣東深圳高溫補助幾月發?

我國南北維度跨度大,像深圳這樣的城市,夏天高溫天氣持續時間長,在深圳從事戶外工作的人們,在夏天可以拿到一筆高溫補助。按照深圳市規定,高溫補助以每月150元的標準發放,算入工資總額。那麼,廣東深圳市高溫補助幾月發?下面小編根據當地的規定告訴大家。

一、廣東深圳市高溫補助幾月發?

根據廣東省《關於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和《關於公佈我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發放週期從6月至10月,標準爲每人每月150元,對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標準爲每人每天6.9元。

二、高溫補助是否是防暑降溫費?

防暑降溫費不等同於高溫津貼,符合條件者可以同時領取這兩項費用。比如,一名在戶外作業的建築工或保潔員,除了領每天15元的防暑降溫費外,如果工作時間溫度高達35℃以上,還可領取每天25元的高溫津貼。有單位以飲料來衝抵防暑降溫費、高溫津貼,這樣做是不對的。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不能用發放降溫品來替代,須以現金形式發放。如果勞動者符合高溫補貼發放標準但是卻沒領到這筆錢,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由勞動監察部門來督促企業進行發放。

三、在深圳寫字樓上班的白領可以拿到高溫補助嗎?

每年的6-10月,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標準爲150元/月。該辦法明確,不論室內室外,符合條件的都可以領取高溫津貼,因室內辦公室人員,有空調有風扇都可以控制溫度,因此不要發。

四、高溫補助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麼?

下列收入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範圍,應當併入工資、薪金收入計徵個人所得稅:

1、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2、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津貼;

3、單位爲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於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透過上文,小編告訴了大家廣東深圳市高溫補助幾月發。深圳高溫補助從每年的6月份開始發放,一直持續到10月份,相比北方省份,深圳高溫補助發放週期比較長,當然,領取高溫補助是有條件的,像在寫字樓上班的白領,有空調吹,沒有暴露在高溫下,就拿不到高溫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