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工資發多了應該退嗎?

一、發現工資發多了應該退嗎?

發現工資發多了應該退嗎?

在法律上有一種事實行爲叫做"不當得利"。工資多發的部分就是"不當得利",當事人有返還財物的義務。也就是說工資多發不退不算違法。但屬於不當得利,用人單位要求退還的,應當退還。

法律依據: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爲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二、工資多發了,正確的操作方法是什麼?

1、覈對。一個月發多少工資,每個人心裏都有個大概的數字。一旦發現工資突然增加了,別急着拿去消費,先去找財務問問,是漲薪了還是發獎金了,抑或是算錯了。

2、主動退還。如果是漲薪或者發獎金了,那就可以徹底放心了;若是財務人員失誤,就要做好主動退還的準備。

三、工資多發了不退會怎樣:

工資多發不退還,如果金額較小,通常用人單位不會予以追究,如果金額較大,用人單位可以到當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勞動者支付不得當利。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糾紛,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無論從誠信方面還是法律方面講,發現工資發多了都應當把多出來的部分退回公司,否則屬於獲取不當得利,公司是可以起訴追討的。因此,拿到工資後要認真核對,發多了可退回,發少了也要找公司分辨清楚,公司應根據合同約定支付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