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支付辦法

加班費支付辦法

加班費具體怎麼算,這關係到每個上班族的利益。所以這是個很大的問題,小編整理了一篇文章,詳細介紹加班費具體怎麼計算的問題。

一、計算辦法

1、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2、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爲: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一定是勞動者的全部工資。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員工代表透過集體協商,在集體合同中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確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辦法確定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低於最低工資的,則要按最低工資計算。

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

工作日加點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150%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二、用人單位應如何支付工資

工資必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日期支付,實行月工資制的,公司應當每月在約定的日期至少支付一次工資。如遇法定休假節日或休息日,透過銀行發放工資的,不得推遲支付工資;直接發放工資的,應提前支付工資。對實行年薪制或按考覈週期兌現工資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每月按不低於最低工資的標準預付工資,年終或考覈週期期滿時結算。

工資支付的注意事項:

第一,工資不一定一月只支付一次,如果雙方約定,可以一月分幾次支付,但是必須保證至少支付一次。

第二,工資不一定在當月支付,如果合同有約定,可以在下月支付上月的工資,只要能保證支付的聯繫性。

第三,工資只能提前支付,不得推遲,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不得以銀行休業爲由推遲支付。

第四,工資必須定額支付,就是說必須根據勞動合同規定全額支付,不得少支付即使是一元人民幣,如果勞動合同約定分批支付的,每次支付的金額不得少於合同約定的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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