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加班時間有什麼限制

法律對加班時間有什麼限制

在員工主動加班的情況下,法律對加班的時間沒有做出限制。但如果是單位安排員工加班的話,首先要符合法律中規定的加班條件,另外還受到了加班時間的限制。那我國法律對加班時間有什麼限制呢?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爲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法律對加班時間有什麼限制

我國法律保護勞動者的權利,那麼法律對加班時間有哪些限制呢?

1、 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員工一般每日加班不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2 、員工月累計雙休日加班時間達24小時以上的,部門應安排其換休。

3 、各部門應合理控制員工的加班時間,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

4 、不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期間加班。

二、加班費怎麼計算

1、人事部每月結算一次加班費,部門經理在每月5日前將本部門上月的《部門加班明細表》交人事部。

2 、人事部將各部門的加班彙總整理後開具調休單或結算加班費。加班費和調休單于次月30日前發放

3、 調休單由本人妥善保管,原則上於一年內用完,如因工作原因無法調休完畢可在人事部規定的時間內憑此單到人事部結算加班費,此單如有遺失不予補辦。

4、 單次加班時間不滿15分鐘,不予結算;滿15分鐘(含15分鐘)按半小時結算。

5 、加班費的計算

(1) 加班費按工資結構中的基本工資計算。

(2) 加班費的計算方法:

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從上文的介紹中瞭解到,法律方面還是對加班時間有限制的,畢竟單位在安排加班的時候,也就同時對員工休息休假的權利進行了侵犯,因此法律同時也賦予了員工拒絕的權利。當然,在一些比較特殊的情況下,員工是不能拒絕單位的加班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