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街道辦居住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一、深圳街道辦居住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深圳街道辦居住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複印件。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合法居住證明。居住在本人或近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覆印件。

2、租賃房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覆印件。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係證明。

3、辦居住證明,要本人帶着戶口本、身份證及租賃合同到街道辦提出申請。如果是居住在學校集體宿舍,需要提供集體宿舍證明。對於材料不齊的,本人要回去重新組織材料。拿到居住證明後,下一步就是辦居住證了。

4、去居委會開證明辦居住證,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租賃合同原件,單位證明,房東的身份證複印件以及房產證原件等資料進行辦理的,具體的資料建議辦理前先諮詢相關部門。

二、開居住證明的流程

1、因爲辦居住證的都是戶口不在居住地的,所以你會需要租房,你的租房合同至少要簽定六個月以上,否則無法滿足居住六個月以上的條件。

2、到你租房居住的當地居委會警務辦公室處申請登記居住資訊,將居住資訊錄入到全國公安網上公示居住。如果你剛好趕上人口普查就不需要刻意到警務室去登記了,你只要被查到,警務員普查完回去就會給你錄入登記的。

3、你既然在外地租房居住,那麼就要有正當理由停留,所以你需要提供單位的在職證明,蓋上公章。

4、你還要有證明自己要辦理相關事項的證明材料,像我當初辦理居住證是因爲辦理律師實習需要居住證,所以我提供的就是法律職業證書。一般情況下大家需要辦居住證可能是因爲要學駕照,所以有可能你們會需要提供駕校的相關證明。

5、滿六個月之後,帶上你的身份證複印件,拿上上面說的三個材料,到警務室申請辦理居住證,按照他們的要求填寫居住證申請書。手續齊全後,15日之內就等着領居住證吧。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爲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爲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近些年來,大城市外來人員工作或者是孩子上學都需要辦理居住證明,沒有居住證明不可以再外地進行上學。辦理流程並不是很麻煩,但是一定要資料齊全,否則到辦理部門,也是工作人員也是不會受理的。去之前可以事先問下所需的資料或者是時間,這樣可以避免白跑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