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居住證明臺灣人怎麼辦理?

臨時居住證明臺灣人怎麼辦理?

一、臨時居住證明臺灣人怎麼辦理?

1、需要辦理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可以就近到受理點去進行申請,校驗本人出入境的證件,提交本人居住地的住址、就業、就讀等相關方面的證明資料。申請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就能領到證件。港澳臺居民申請領取居住證,應當填寫《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登記表》,交驗本人港澳臺居民出入境證件,向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戶政辦證大廳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2、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二、臺胞辦居住證要帶哪些資料?

需於住的地方做租屋檔案證明,例如租屋合約;

到公安局領取暫住證檔案填寫;

帶着臺胞證及護照到公安局辦理;

如爲個人,這樣就可以辦理好暫住證了,而且視窗當下就可以給予;

如爲工作,必須還要繳交公司行號的登記檔案影本即可;

三、普通居民辦居住證帶哪些資料?

1、準備相關資料:

在辦理居住證之前需要準備身份證、身份證複印件、3-4張寸照。

2、數碼回執照:

辦理居住證的時候,是要到正規的數碼照相館去辦理數碼回執的。正常情況下,隔天就可以拿到了,如果要快速取數碼回執就要加錢了。

3、居住證申請表格:

一般情況下,申請居住證時,政府部門是會要求填寫一個申請表的,上面會有很多基本資訊和其他的,只要如實填寫就可以了。

準備好以上的資料,帶到相關的派出所或者是村居委會就可以開具。

然後臺同胞辦理居住證明,就比大陸的同胞多了一個要把能夠證明自己身份的材料帶上的要求,然後到公安局去遞交,等待審批。通常公安機關在受理了當事人的申請檔案之後,只要資料齊全,手續流程走的很快,那麼通常20天之內就可以給當事人發放居住證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