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需要辦理惠州居住證明嗎

外地人需要辦理惠州居住證明嗎

外地人需要辦理惠州居住證明嗎

一、受理機構

流動人口可以到受理機構視窗申報,也可透過省公安廳人口自助申報系統或者各類自助申報終端,如手機App、警務通、微信等進行申報。

透過省公安廳人口自助申報系統或者各類自助申報終端進行申報的,須透過拍照上傳提交所需材料和相片。

二、登記流程

1、受理審覈

(1)視窗受理

工作人員審覈流動人口提供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並覈實戶口所在地,判斷是否屬於跨地級以上市流動人口。必要時,工作人員在5個工作日內上門覈實居住地址的真實性。

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補充的材料,不予登記;對提供虛假材料的,不予居住登記。如已錄入系統的,註銷居住登記資訊。

受理人員可以透過廣東省流動人口資訊系統調取申請人在全國人口庫的基本資訊進行覈實。

(2)自助申報

透過各類自助申報終端申報的,申報資訊流轉至廣東省流動人口資訊系統,系統即時以待辦任務方式告知受理機構人員(廣州、深圳、佛山、中山4市,由廣東省流動人口資訊系統(互聯網端)將申報資訊交換到本地自建系統,由本地系統產生待辦任務)。

受理機構工作人員自接收轉來數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覈工作。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廣東省流動人口資訊系統將審覈未透過資訊傳輸到申報終端提醒申報人。

2、登記打印

符合登記條件的,在廣東省流動人口資訊系統登記居住相關資訊,完成居住登記。視窗受理的,當場打印發給《廣東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憑證》。

自助申報的,廣東省流動人口資訊系統將審覈透過資訊傳輸到申報終端,提醒申報人攜帶身份證到轄內受理機構領取居住登記憑證;憑證上的登記日期以廣東省流動人口資訊系統(互聯網端)接收申報資訊時間爲準(系統自動套用申報資訊接收時間)。

在登記過程中,若系統顯示申報人已在其他地市存在居住登記尚未註銷情形的,系統自動註銷在其他地市的居住登記,告知申報人已註銷其他地市居住登記資訊,並推送資訊告知其他地市。已辦居住證的,註銷其居住證功能。

申報人居住登記資訊被註銷後6個月內在同一地市重新申報居住登記的,若期間沒有在其他地市申領居住證,其本市居住時間自重新申報居住登記之日起連續計算,其在本市原居住證(若領取)資訊被註銷的,恢復居住證爲有效狀態。

如申報人居住登記資訊被註銷後已在其他地市申領居住證或居住登記資訊被註銷6個月後在同一地市重新申報居住登記的,其本市居住時間自重新申報居住登記之日起重新計算。

國家的有關規定中存在限定的區間,但是具體問題處理會有較強的約束,所以自己需要積極的進行問題的反饋,有關的部門就會合理的進行操作,但是有關的細節在程序的操作中可能會被忽視,所以有關的當事人需要注意其中的規定,減少利益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