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長期居住證明條件是什麼?
開長期居住證明條件是根據當地的法律法規規定,符合在當地居住一定期限就可以了。
本地戶口居住證明
1、本地戶口居住證明分爲兩種類型: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
2、農村戶口:到村委會找村支書,讓他給開一個居住證明:內容有你是誰,居住地,村支書籤字
3、蓋一個村裏的公章
4、城市戶口:到居委會找居委會主任,讓他給開一個居住證明:內容有你是誰,居住地,居委會主任簽字。蓋一個居委會的公章
外地戶口異地居住證明
1、外地戶口異地居住證明即暫住證
2、準備兩張白底照片
3、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4、到所在的派出所辦理
5、大概一週左右能出來
居住地證明(樣本)
茲證明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長期在我處;
詳細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情況屬實,特此證明!
證明人:
證明人身份證號碼:
證明人與被證明之間的關係:
被證明人身份證號碼:
二、相關法律規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三條
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爲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
第四條
居住證登載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證件的簽發機關和簽發日期。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爲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衛生計生等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居住證持有人的權益保障、服務和管理工作。
居住證明在很多的場合下都是需要的,因爲不論是學習駕駛技術,還是一些其他的結束,都需要東西來證明自己當前的居住狀況,但是一般情況下,開着居住居民需要符合當地法律的規定,換句話說,也就是在居住的時間方面有着明確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