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合法居住證明檔案的辦理條件是什麼?

廣州市的發達經濟吸引了大量外來的公民來當地工作或者居住,但是儘管只是暫時的工作首先就得滿足當地的人口管理的基本秩序而必須持有本市要求的居住證明,但是有需求的人也並不是到相關部門就能辦理的。那麼,廣州市合法居住證明檔案的辦理條件是什麼?

廣州市合法居住證明檔案的辦理條件是什麼?

一、廣州市合法居住證明檔案的辦理條件是什麼?

在市屬行政區範圍內居民(不包括不可市內遷移的集體戶口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辦理戶口市內遷移。

1. 因投靠直系親屬(指父母、夫妻、子女,下同)需將戶口遷入直系親屬戶口所在地家庭戶的。

2. 因住房調整、拆遷或回遷安置等原因申請遷入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房產權並供其居住的房屋、合法承租房管部門的公房(含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政府或用人單位擁有產權安排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

3. 因離婚、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徵地、拆遷等原因失去現戶口登記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其本人在廣州沒有其他合法房產的,應將戶口遷入實際居住、工作地所在街(鎮)公共集體戶,均無法落戶的,可在實際居住、工作地所在區的親戚朋友戶口所在地申請搭戶。

4. 單位職工集體戶口人員因工作變動、單位轉制或辭職、解聘及工廠倒閉等原因,現工作單位沒有設立集體戶口,其本人在廣州沒有合法房產的,應將戶口遷入實際居住、工作地所在街(鎮)公共集體戶,均無法落戶的,可在實際居住、工作地所在區的親戚朋友戶口所在地申請搭戶。

5. 本市居民在廣州沒有房產及直系親屬投靠的,可遷入本人單位職工集體戶或准予遷入其本人實際居住地、工作地街(鎮)公共集體戶

所需材料

需提供書面申請、本人及被投靠人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外,還需根據下列不同情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 屬投靠直系親屬的,需提供親屬關係證明(結婚證、出生證等)。

2. 因住房調整要求入戶的,需提供合法的房產證明、單位分房證明或單位租賃合同及政府或用人單位擁有該房屋的產權證明、直系親屬證明。屬拆遷、回遷安置的,需提供拆遷協議、回遷證明。

3. 因離婚、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徵地、拆遷等原因失去現戶口登記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需將戶口遷入親戚朋友家中的,需提供入戶人的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或法院調解書、法院判決書和生效書)或房屋變賣、被屋主收回的相關證明,合法住所證明,房管部門出具在本市無房屋產權證明。

4. 單位集體戶口人員因工作變動、單位轉制或辭職、解聘及工廠倒閉等原因,現工作單位沒有設立集體戶口,需將戶口遷入親戚朋友家中的,需提供原工作單位辭職、解聘的證明、工廠倒閉的證明,合法住所證明、單位證明,房管部門出具在本市無房屋產權證明。

5. 在本市無房產及直系親屬投靠無法落戶要求遷入單位職工集體戶或街(鎮)公共集體戶的,房管部門出具在本市無房屋產權證明。

街(鎮)公共集體戶內成員實際居住地發生變化或不再符合街(鎮)公共集體戶落戶條件的,應當及時將戶口遷出公共戶,遷入實際居住地址。

屬本條第(一)款第3、4情況或應遷往實際居住地又拒不遷出的,經公安機關調解告知後原住戶仍不肯遷出的,公安機關可憑調查材料,依職權將其戶口遷往其戶口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工作地街(鎮)公共集體戶內。

綜上,來廣州市的外來工作者在當地的所有相關業務都和這份證明檔案有關係,所以順利辦理的重要性就在外來居民之間有所體現,只要是完全符合上述條件的居民基本上辦理不成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