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居住證的辦理條件有哪些?

一、廣州居住證的辦理條件有哪些?

廣州居住證的辦理條件有哪些?

(一)在居住地辦理居住登記半年以上(自申報居住登記之日起計算),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流動人口,可依規定辦理《廣東省居住證》:

1、有合法穩定就業;

2、有合法穩定住所;

3、有連續就讀。

備註:

符合以下情況經覈查屬實的,在辦理居住登記(不用登記滿半年)後,即可申辦居住證。

1、持本市人才綠卡的;

2、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滿半年的;

3、在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經營性服務場所居住,且已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滿半年的。

(二)居住登記不用滿半年的兩種情況(廣州實施時間未定,具體請諮詢街道):

1、有關社保

流動人口繳納社保滿半年的,可在申報居住登記後申辦居住證,不受居住登記滿半年限制。

2、有關合法所有權房屋的

流動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親屬具有合法所有權滿半年房屋的,可在申報居住登記後申辦居住證,不受居住登記滿半年限制。

二、辦理材料

(一)如實填寫《廣東省居住證業務申辦表》;

(二)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若是監護人、近親屬代爲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三)申領人在具有相關照相資質的照相館拍攝取得的居住證相片回執,或者工作人員透過居民身份證讀取芯片相片資訊;

(四)申領人的《廣州市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憑證》;

(五)不同的人羣根據申領事由分別提供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等證明材料原件。

廣州是我國的一線大城市,其經濟非常發達,因此吸引了很大人員去務工或者進行生活學習,但爲了控制城市規模,廣州也有必要對外來居住人員的進行限制,避免發生城市資源過於擁護的情況發生,在公民辦理廣州居住證的時間,應當根據當地的規定提交相關的材料,避免出現違法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