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民戶主同意居住證明的規定是什麼?

因爲需要辦理居住證明的這部分市民大多都是在當地租的房子,所以難以避免的在居委會辦理居住證明的時候就需要有戶主的配合。就比如說天津有部分外地的公民辦理居住證明的時候,可能也是會覺得必須要經過戶主的同意纔可以,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天津居民戶主同意居住證明的規定是什麼?

天津居民戶主同意居住證明的規定是什麼?

天津居民戶主同意居住證明的規定是什麼?

天津房主同意居住的證明只需房主手寫並簽字即可(寫明雙方姓名,身份證號,地址,雙方關係等主要資訊)。

一)天津居住證辦理流程如下:

辦理條件

1、年滿16週歲的境內來津人員,擬居住7日以上半年以下的,應當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向居住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2、已居住半年以上且擬繼續居住的境內來津人員,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領居住證。未滿16週歲或者就學的境內來津人員,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二)辦理材料

1、《天津市居住證申請表》和天津市證件數碼相片檢測中心出具的近期照片認證回執。

2、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本人配偶或子女共同在津居住的,還應提供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和出生醫學證明。

3、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證明: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自有住房房地產權證或者與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產權證原件及複印件,尚未取得房地產權證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原件及複印件、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2)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協議原件及複印件;

(3)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供房主同意居住的證明和房地產權證或其他合法居所證明覆印件;

(4)居住在單位內部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

(5)居住在學校內部的,提供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

(6)其他合法居所證明。

4、在津就業的,還需提供勞動合同複印件;在津投資開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還需提供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5、其他證明材料。

法人申請人辦理集體申領居住證時,除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申請人員名冊。

三)辦理流程

1、需要申領居住證的,由個人到現居住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或者由個人所在工作單位(以下稱用人單位)集中到單位所在區縣的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辦理。

2、區縣各級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收到申請辦理居住證的材料後,負責對申領材料進行現場覈對。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收件憑證;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告知補齊材料。

3、受理申領居住證的單位應當於2個工作日內,將已經出具收件憑證的申領材料送至所在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單位開具收件憑證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覈認定工作,並將制證資訊上傳至市公安機關制證部門。

居住證由公安機關統一簽發。對經覈定符合辦理條件的,市公安機關制證部門應當自受理單位開具收件憑證之日20個工作日內完成證件製作。申請人憑收件憑證到受理單位領取居住證。

綜上所述,天津居民戶主同意居住證明的這件事情其實也很好辦理的,也就是戶主需要在同意居住的證明文書上簽字,並且留下雙方的一些主要的聯繫資訊。不過辦理居住證的時候如果有跟戶主簽訂租房合同,有的時候也比也不是說就必須要戶主簽字才能夠辦理的,租賃合同就能夠證明長期的居住關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