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流動人口居住證明和居住證有什麼區別

一、南寧流動人口居住證明和居住證有什麼區別?

南寧流動人口居住證明和居住證有什麼區別

區別在於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居住證明只能證明本人在某地居住。在哪裏居住,就到當地的派出所辦理《暫住證》,拿着暫住證去辦理居住證明。居住證明一般有兩種,一是居住地所屬派出所辦理的一種證明,包括暫住證。另一種是小區物業公司出具的證明,以上證明一般要寫本人住在什麼地方,包括戶口是否在本地、租房合同等。

二、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哪些便利?

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

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③機動車登記;

④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⑤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⑥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⑦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

三、居住證明的作用是什麼?

(1)一年有效期居住如果你是外來人口,需要在某個城市生存,就需要有居住證明才行。只要你有有效期爲一年的居住證明,就可以在當地免費享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就業服務;免費受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享受政府部門提供的各類免費培訓;按規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

⑵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如果你們夫妻兩人有生育的計劃,只要你們手上有居住證明,就可以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如果有需要進行職稱考試的,也可按規定參加居住地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定或者考試、職業(執業)資格考試、職業(執業)資格登記。

⑶三年有效期居住證如果你手上有一個有效期爲三年的居住證,除了能夠享受有效期爲一年的居住證服務以外,還能夠在居住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手續;辦理赴港澳地區商務簽註手續;依法參加居住地社區組織和有關社會事務管理。如果已婚夫妻已經生了一個子女,就可以在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生育服務登記。

居住證明和居住證雖然都有證明行爲人在當地居住的效力,但是二者辦理的方式完全不同,居住證明只需要辦理人去居住地的居委會、村委會、單位、學校即可以出具該證明,而居住證則需要辦理人帶上相應的身份證明和辦理材料去當地派出所,履行完相應的辦理程序,才能取得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