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務員撫卹金如何計算?

杭州市公務員撫卹金如何計算?

撫卹金是有關機構對死者家屬或傷殘職工發放的用以起到所謂撫慰性質的費用。雖然對於撫卹金的發放,國家有着明確的規定,但還是會因各地的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那麼杭州市公務員撫卹金該如何計算呢?下面就就相關問題給大家介紹一下。

公務員撫卹金髮放標準:

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  

(一)一次性撫卹金髮放標準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髮放標準爲: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爲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爲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卹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二)一次性撫卹金計發辦法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的計發辦法爲:  

1、國家機關在職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爲基數計發。其中:  

(1)公務員,爲本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  

(2)機關技術工人,爲本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之和;  

(3)機關普通工人,爲本人崗位工資。  

2、國家機關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國家規定的基本離退休費爲基數計發。即本人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本人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  

3、事業單位離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參照機關離休人員死亡一次撫卹金標準和計發辦法執行。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  

(一)一次性撫卹金(工亡補助金)標準  

1、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標準和計發辦法,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標準和計發辦法執行。  

2、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6號)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3、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卹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4、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標準爲:因公犧牲爲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病故爲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烈士的撫卹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二)一次性撫卹金計發辦法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的計發辦法爲:  

1、工作人員。計發基數爲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數工資,即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2、退休人員。計發基數爲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基本退休費,即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退休費和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休費之和。

以上爲全國統一的公務員撫卹金髮放標準,而各市撫卹金髮放規定雖有不同,但也是萬變不離其宗,具體杭州市公務員撫卹金分配及發放問題,建議可致電或直接當地人事部、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進行進一步地詳細諮詢。還有相關疑問歡迎諮詢我們律師爲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