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撫卹金髮放標準是什麼?

死亡撫卹金髮放標準是什麼?

有一些工作崗位,是充滿危險的,職工在工作期間很可能會發生工傷,嚴重者還會因工死亡。如果職工在工作崗位上死亡,單位會給職工家屬一定補償,包括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死亡撫卹金及慰問金等。其中死亡撫卹金是一次性給足的,那麼死亡撫卹金發放標準是什麼?我們透過下面這篇文章瞭解一下。

一、死亡撫卹金髮放標準是什麼?

撫卹金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經濟組織對死者家屬或傷殘 職工發給的費用。工人、職員因工負傷被確定爲殘廢時,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卹費,至死亡時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卹費,至恢復勞動力或死亡時止。工人、職員因工死亡時,按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至受供養人失去受供養的條件爲止。我國還規定有革命傷殘軍人撫卹費,革命軍人犧牲、病故撫卹費,國家工作人員傷亡、病故撫卹費等。具體發放標準是: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卹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卹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準: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對上述對象中,確定因工死亡的遺屬增發65元,抗日戰爭的增80元(不含配偶);紅軍的(不含配偶);增發100元遺屬系孤獨一人的可增發70元。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爲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爲: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覈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爲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二、撫卹金有何特徵?

撫卹金分爲兩種:傷殘撫卹金和死亡撫卹金。撫卹金具有如下特性:

1、撫卹金不納稅。

2、撫卹金不計個人收入。

3、撫卹金不能作爲夫妻的財產進行分割。

4、撫卹金只能根據具體情況判定是否可以作爲遺產。

撫卹金又稱撫卹費,是由國家或有關單位依照有關規定發放給死者家屬或傷殘職工的費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職工,因公負傷被確定爲殘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的,有關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應發給傷殘職工撫卹金,直至傷殘職工死亡時爲止。在傷殘職工死亡後,已經發放而未用完部分及應當發放部分,屬於傷殘職工的遺產,可以繼承。

由此可見,按照現行法律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後,單位會向其家屬發放一次性死亡撫卹金。死亡撫卹金髮放標準爲職工十個月工資。撫卹金不計入個人收入,也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至於是否能夠以遺產來繼承,則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是傷殘職工死亡,那麼應當按月發放部分,則屬於傷殘職工遺產,其子女是可以繼承的。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