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保補繳買房的詳細規定是什麼

北京市社保補繳買房的詳細規定是什麼

在我國的首都北京想要買房的話不是有錢就能夠買得到的,首先北京買房的首付可能動輒就高達一百多萬元左右,而且在北京買房其實對於社保的繳納狀況有着非常嚴格的要求。有些人可能是沒有北京的戶口,但是在買房的這一塊就是因爲社保的交費年限沒有達到北京市政府的規定。想必也非常的關心北京市社保補繳買房的詳細規定是什麼?

一、北京市社保補繳買房的詳細規定是什麼?

1、社保可以補繳

2、買房資格(連續五年納稅(可以斷月不能斷年)(連續60個繳納社保(其中最多隻能有3個月社保補繳的)諮詢住建部)

以社保來進行購房資格審覈時,如有中斷,需在90天內補繳不超過3個月的社保,否則將被認定爲中斷。補繳一般需要所在單位辦理。

而對於單位來說,因單位原因造成斷繳的,可以申請延遲補繳,但不能超過3個月。因工作斷檔等個人原因造成的入職前的斷繳,需諮詢所在單位是否可以爲員工補繳。

2016年10月11日起,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可直接透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爲員工進行網上申報社保補繳,不需要到社保經辦機構審覈。網上申報補繳目前只允許因單位原因造成的近3個月的補繳。

二、網上辦理社保補繳申報需符合兩個條件:

(1)單位與銀行和社保經辦機構已簽訂“北京市社會保險銀行繳費協議”。

(2)單位申請有“北京市政務單位數字證書”。

符合補繳條件的,單位需按照以下規則爲員工申請網上補繳:

(1)用人單位可在3個月內爲員工申報補繳近3個月的社會保險。

(2)補繳按照“順序補繳”原則進行

例如單位爲某職工申報補繳6、7、8月的社保時,可以只補繳8月的社保,也可以只補繳7、8月的社保,但不能只補繳6月而不補繳7、8月的。

(3)補繳時,以單位爲員工辦理增員時申報的社保繳費工資,按照上下限標準覈定後,作爲補繳的繳費基數。

(4)單位須爲職工同時補繳五項社會保險。

符合條件的單位每月5日至25日,每天6點至下午5點間可登入“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選擇“單位申報個人補繳”進行操作。

不符合補繳規則,或者在網上申報辦理時間之外補繳的單位,仍需要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人工補繳。

非京籍人員想在北京購買住房,但是社保斷繳或補繳超過3個月的,需要檢視個稅繳納情況以確定是否有購房資格。

如果社保或者個稅有斷繳情況,建議先去不動產登記中心確認購房資質再買房籤合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由此可見,北京市社保補繳買房的相關政策當中明確規定,在北京市補交社會保險的話最多隻能夠補交三個月的,北京的社會保險如果出現斷交一年的這種狀況,想要透過補交社會保險買房就不太可能了。北京市的社保機構跟當地的住建部,在補交社保買房的這件事情上很多細節性的規定都是相通的,所以詳細的實施細則可以諮詢當地的住建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