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社保補繳標準是什麼?

武漢市社保補繳標準是什麼呢?

武漢市社保補繳標準是什麼?

一、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與比例:

1、繳費基數:最低繳費基數3093.30元,最高繳費基數17990.70元;

2、繳費金額:最低繳費金額:單位587.73元;職工247.46元;最高繳費金額:單位1439.26元;職工359.81元;

3、單位繳納比例19% ,個人繳納比例8% ;

二、醫療保險繳費比例與基數:

1、繳費基數:最低繳費基數3093.30元,最高繳費基數17990.70元;

2、繳費金額:最低繳費金額:單位247.46元;職工61.87元;最高繳費金額:單位3418.23元;職工1439.26元;

3、單位繳納比例8% ,個人繳納比例2% ;

三、失業保險繳費比例:

1、繳費基數:最低繳費基數3093.30元,最高繳費基數17990.70元;

2、繳費金額:最低繳費金額:單位21.65元;職工9.28元;最高繳費金額:單位125.93元;職工53.97元;

3、單位繳納比例0.70% ,個人繳納比例 0.30% ;

四、生育保險繳費說明:

1、繳費基數:最低繳費基數3093.30元,最高繳費基數17990.70元;

2、繳費金額:最低繳費金額:單位21.65元;職工0.00元;最高繳費金額:單位125.93元;職工0.00元;

3、單位繳納比例0.70% ,個人不用繳納該項目;工傷保險繳費費率:

繳費基數:最低繳費基數3093.30元,最高繳費基數17990.70元;

繳費金額:最低繳費金額:單位14.85元;職工0.00元;最高繳費金額:單位86.36元;職工0.00元;

0.2%、0.4%、0.7%、0.9%、1.1%、1.3%、1.6%、1.9%,符合工傷費率浮動條件的單位,以浮動後實際費率繳納。

《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帳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帳戶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從上面我們看出了不同的保險也有着不同的補繳標準,並且繳費額度整體上調,所以這次武漢市社保補繳標準政策的發佈,還是對一些普通職工和一些人員有一些影響的,所以還未繳納的民衆可以計算一下,提前做好相關的繳費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