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後工資什麼時候結算

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後工資什麼時候結算

在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後什麼時候可以領到最後工資,是大家一直關心的問題。每個人都是希望自己的勞動沒有白費,雖然已經結束了勞動關係,對曾經付出的勞動,勞動者是有權利得到相應的報酬的。以下是小編爲你整理的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後工資什麼時候結算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依法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法律依據是勞動部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從這個規定看來,單位與職工解除勞動關係時一次性結清工資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對於這個“時”的理解似乎是有爭議的,有的朋友認爲這個“時”就是要求用人單位在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的當天將勞動者工資一次性結清發放

這個“時”在這裏的意思是不是勞動合同解除、終止的“當天”呢?答案是否定的。從勞動部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上看不出結清工資的日期就是勞動合同關係解除、終止的當天。

對於勞動部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中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所指,這個“時”不是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當天”這麼一個點,而是一個合理的時間段。

如浙江2002年出臺的《浙江省企業工資支付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結清勞動者工資;《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綜上所述: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後工資什麼時候結算?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是能夠按照自己以往發放工資的慣例,在雙方同意的時間點,比如下個月或者某一時間一次性結清工資。但是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當天,用工單位是可以結清工資的,那就應該儘快發放,畢竟幹活就是要拿工資的,發放的金額是不變的,時間早一點,也是好聚好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