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沒有對特殊工種的工作時間做出專門的規定。但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休息日工作的,應按工資的二倍支付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按工資的三倍支付加班費。《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