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程序:1、申請人持申請資料到各鎮(街)行政服務中心提出申請;2、視窗工作人員受理和審覈申請資料;3、視窗工作人員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進行登記備案,發放失業登記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