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事業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是怎樣的?

上海市事業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是怎樣的?

在上海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因某些原因辭職後,相關單位會開具一份解除勞動關係證明,那麼上海市事業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是怎樣的?有哪些用途?本站小編結合《勞動合同法》相關知識,給大家着重介紹下這方面的內容。

一、事業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證明範文

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

茲有______同志與我單位簽訂_____號勞動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在我單位從事_________工作,現因_____________解除(終止)勞動關係,

解除勞動關係證明。

特此證明

本人簽名: 

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解除勞動關係證明的用途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至少一式三份,一聯存根留用人單位儲存,一份交勞動者儲存,一份放勞動者檔案。應該公司和勞動者簽字蓋章。如果原件不夠,可以請收取原件的單位在複印件上加蓋鮮章,並註明此複印件與原件一致,原件存何處的字樣。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的用途主要有2個:

1、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能夠使新單位規避法律風險,同時也爲辦理相應手續提供了依據,這個你可以要求之前單位提供的,沒有問題的。

2、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上海市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辦法

解除勞動合同支付職工的經濟補償金可以用現金方式,也可以用國有淨資產方式予以補償。對改制分流中不願進入改制後新公司、自願走向社會自謀職業的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應以現金方式補償;對進入非國有法人控股改制企業的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的經濟補償

解除勞動合同支付職工的經濟補償金可以用現金方式,也可以用國有淨資產方式予以補償。對改制分流中不願進入改制後新公司、自願走向社會自謀職業的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應以現金方式補償;對進入非國有法人控股改制企業的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可以用國有淨資產方式予以補償,並可以在職工自願的基礎上轉爲改制後企業的股權或債權。

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其中,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計發;職工月平均工資超過企業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不高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3倍標準計發。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也應按照上述辦法執行。

由此可見,按照上海市相關檔案規定,事業單位同職工解除勞動關係後,會開具一份上海市事業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證明,這份證明在職工領取失業保險,入職新單位時會用到。開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是用人單位的義務,對於不提供證明的,我們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情況。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比較重要,所以,小編給大家提個醒,要妥善保管好這份證明。